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标方)就中央空调维保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整个招标工作做到诚信、公平、公正,确保中央空调维保委托服务成为优质项目,现将具体招标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翰林学院2018年中央空调维保委托服务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 翰林学院主校区内共有14处:学生食堂、高层公寓宿舍8号楼、高层公寓宿舍9号楼、教学楼南楼、教学楼北楼、药理实验楼、医学实验楼实训中心、学生公寓10、11、12号楼,图书馆、行政楼、药学实验楼、解剖楼都使用中央空调水冷机组系统,现对外公开招标,提供中央空调水冷机组系统维保及闭路水系统水质处理服务,保证空调系统正常使用,为学校教学、工作、学习提供适宜的室内环境。
2. 本次维保是采用半包方式,中标人承担招标范围内所有空调系统维护保养、维修、更换100元以内的部件配件及所有人工费;更换空调系统单个价值100元以上配件的主材费由招标人承担。
3. 招标标的物所涉及的面积13.28万平方米、详情见附件1,各种型号的风机盘管2812台、新风机组71台,详情见附件2,水质处理的要求见附件3。
4. 维保期限暂定为两年,如双方没有异议,续签下一年。
四、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社会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近期的符合经营范围的完税凭证和投标人在人社局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3. 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能够提供2016年1月以来的符合经营范围的合同复印件。
4.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本公司的技术力量,在中央空调使用期间,能够派遣两名工作人员在我院值班。其中必须有一名工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为之交纳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出具社保交费证明。
5. 投标人可以提供至少两份符合本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一份是中央空调水冷机组系统的维护合同,一份是中央空调闭路水系统水质处理的合同。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 报名人报名前需至我院详细勘察实地情况(实地勘察联系人:钱老师,13801471805)。
五、报名材料:
1. 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 提供2016年1月以来的符合经营范围的合同复印件(至少两份);
3. 提供公司工人具有本项目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为之交纳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出具社保交费证明。
4. 提供至少两份符合本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一份是中央空调水冷机组系统的维护合同,一份是中央空调闭路水系统水质处理的合同。
5. 近半年任一月份税收、社保缴纳证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报名费汇款凭据。
六、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件后按顺序制成PDF文档发电子邮箱hlxyzhaobiao@163.com(备注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联系人、联系方式:杨老师、13625170206。
七、报名费用:报名须缴纳资料费300元,报名费通过对公账户银行汇款(注明:XXX公司XXX项目报名费),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开户行:工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15020109005668877;
汇款短信通知:13625170206。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1日。
九、我院招投标办公室会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发给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不做任何解释。报名人对其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报名人投标资格,今后也不得参加我院任何招标活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