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闲置化学危险品规范
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公共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请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明确责任人员,将寒假期间闲置的化学危险品于2019年1月16日前统一存放到实验楼专用库房,并建立相关台账,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领回销账。联系人:药学院聂锐,联系电话:18752608475。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9日
上一条:关于全体教职工参加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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