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检查《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责任书》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在暑假前开展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进行,分为各部门自查和专家组重点检查两个阶段。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1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所负责的场所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书面报告,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2021年暑假前安全大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上(详见附件1),于6月21日17:30时前送至保卫办公室(行政楼306),联系人:秦伟,电子版文件发送至hlbwc@outlook.com。
2021年6月23日,由院领导带队会同校外安全专家于下午2点30开始对学院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保卫处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在7月3日前整改完成并提交《2021年暑假前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至保卫办公室(行政楼306),联系人:秦伟,电子版文件发送至hlbwc@outlook.com,学院将对整改结果组织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维稳主体责任,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强调“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校园假期安全稳定。教务处、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实习实训单位,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教务处、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习实训单位要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等,遵守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暑假前,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采取不同形式,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除传统的安全教育内容外,要重点加强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夏季防火、用火用电安全、防骗、防盗等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务必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于6月23日当天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安排专人认真迎接安全检查。检查安排如下:
第一组:曹凯、洪骏、章大为、王军、外请专家1名,联络人:王军。检查场所:教学楼、行政楼。
第二组:张丽、陈忠贤、许忠兵、乔俊、钱宝富、外请专家2名,联络员:许忠兵。检查场所:食堂、出租店铺、配电房、水泵房。
第三组:何学建、王晓燕、吴浩、蒋慧、张文明,外请专家3名,联络员:张文明。检查场所:学生公寓。
第四组:何立巍、陈建伟、蔡雷、孟康莲、李风雷,外请专家2名,联络员:李风雷。检查场所:实验室、危化品仓库。
第五组:李鑫、任君红、张华政、高恬、外请专家2名,联络员:高恬。检查场所:图书馆、公共区域。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保卫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