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生宣传工作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HLZB2017-008)
因招生宣传工作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现就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为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租赁小型轿车,形式为包车(车辆和司机一同雇佣,不提供燃料),中标单位承担营运期间我院教职工和车辆司机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获得《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营运证》的合法企业。
三、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法人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报名人需提供租赁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及其他详细资料;
5、相关车辆租赁价格材料;
6、报名费汇款回单(标明联系人及电话)。
四、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制成PDF文档发电子邮件至hlxyyuanban@163.com
2、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625170206,0523-80639001,QQ:827335919
五、投标费用
1、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叁百元整。
2、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支付。收款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开户行:工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115020109005668877。
(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照规定无息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和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六、投标方式:
1、投标人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标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城学院路6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行政楼711。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625170206,0523-80639001,QQ:827335919。邮编:225300。电子邮箱:hlxyyuanban@163.com。所有投标材料恕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下午17时。
八、我院招投标办公室将对报名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发给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不做任何解释。报名人对其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报名人投标资格,今后也不得参加我院任何招标活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