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院字〔2019〕13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条例(2019年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条例(2019年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认真实施。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条例(2019年试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19年12月5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条例
(2019年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组”。为有效发挥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组成员一般由具有一定实验室管理经验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担任。
第三条 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的聘任和督导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督导的工作范围包括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公共平台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仪器室等。
第五条 督导由学校聘任,一般聘期为两年,特殊情况可提前解聘或增补。
第六条 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总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通报,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七条 督导的主要职能是为我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展开调研、督察、评估、咨询、指导等,具体内容包括:
(一)参与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评估工作,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和评估;
(二)指导各单位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督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对各单位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的巡查、暗访,查找安全漏洞;
(五)督促、指导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实验室行使封门权;
(六)对各单位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意见;
(七)协助各单位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八) 依据检查情况,对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个人评优、评先进等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 督导的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二)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长期从事高校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四)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第九条 督导工作方式
(一)每学期初制订督导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学期末进行工作小结;
(二)每月按计划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巡视、暗访,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每年度对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填写评估报告;
(四)根据需要,召开学生安全督察员会议、教师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受邀展开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等培训、讲座等。
第十条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待遇。由学校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酬金(标准另订);参与各二级学院(系)工作的报酬由各院系负责解决。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员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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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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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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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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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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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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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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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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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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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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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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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及科研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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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反馈意见表
安全督 导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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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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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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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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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 查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时 分 |
督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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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实验室门牌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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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督查实验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记录如下 |
学院 |
房号 |
实验室 名称 |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
安全疑问、隐患及问题 (用标号列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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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页 , 日期: , 安全督导签字:
(续前页)本次督查实验室安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记录如下 |
学院 |
房号 |
实验室 名称 |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
安全疑问、隐患及问题 (用标号列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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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工作办法(2019年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经研究决定设立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将从我校实验室安全考试成绩优秀的研究生中选拔、聘任,一般聘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提前解聘或增补,为规范与指导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的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将纳入学校勤工助学体系管理,其聘任与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的工作范围包括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等。
第五条 聘任条件:
(一)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纪律性强,秉公办事,有保密观念;
(三)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于发表意见;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和信息处理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有较强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较丰富的安全知识。
第六条 工作职责:
(一)参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本学院师生对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暗访,查找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汇总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参加学校、各相关二级学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督查员会议及各项活动。
(六)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学生督查员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方式和奖励标准另订)。
第七条 工作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上岗前,应接受有关信息收集工作和实验室安全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
(二)每月按计划参加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查、暗访,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督查员报告;
(三)根据需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方面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四)实验室安全督查员根据查找到的各类安全隐患,填写《实验室安全督查员反馈意见表》,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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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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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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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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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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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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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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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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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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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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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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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反馈意见表
安全督 查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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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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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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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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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时 分 |
督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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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实验室数量及门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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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督查实验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记录如下 |
学院 |
房号 |
实验室 名称 |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
安全疑问、隐患及问题 (用标号列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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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页)本次督查实验室安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记录如下 |
学院 |
房号 |
实验室 名称 |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
安全疑问、隐患及问题 (用标号列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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